龙文区司法局五措并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18.11.2016  04:34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向辖区所有村居、企业发放法律援助材料和联系卡;13次在醒目处悬挂、在电子视频上打印出“法律援助朝难开,有理无钱请进来”横幅;每年花20多天时间先后组织相关单位摆摊设点普及法援常识,免费发放宣传手册8000多份;在辖区58个村居全部选配一名法律顾问接受法援咨询。

      二是扩大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经济收入低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的可纳入法援;对持有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低保救助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困难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认定为经济困难给予接受法援; 70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军人军属、见义勇为行为权益受损需要维权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直接纳入法援。

      三是努力挖掘案源。注重与区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员会联动工作,多次主动登门协商争取案源。2016年,办理的138件案件中,区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引的案件多达25%;与龙文区财政局联合制定《龙文区区级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按照村(居、场)法律顾问协议的价格(5000元/年/村、居、场)对村(居、场)法律顾问进行考评补贴,调动了援助律师深挖案源,提升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截止2016年11月中旬,龙文区就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8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102件,刑事援助案件36件;农民工民事援助案件51件;老年人案件11件;残疾人案件8件;妇女案件52件;未成年人案件32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90.76万元,其中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54.64万元。

      四是注重办案监督。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督查指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制定了《龙文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龙文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回访方案》,落实法律援助受援人回访制度, 2016年共回访受援人60人次,有效的提高了援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五是规范卷宗管理。案件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归档卷宗材料规范做到“八个一”(一份法律援助申请审批表;一份法律援助申请表、本人申请报告;一份身份证明;一份经济困难证明;一份公、检、法等部门法律援助公函(通知辩护、转交申请等);一份强制措施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抗诉书、上诉书等诉讼文书;一份法律援助案件(事项)结案报告表;一份其他证明材料);2016年7月13日、14日,组织了全区4个律师事务所和148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信息录入系统培训,提高其信息录入准确率和卷宗归档完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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