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证立法今年有望完成 考虑不设申办门槛

31.07.2014  08:47

2010年3月10日,金盏乡一家打工者博物馆,负责人在整理展览的暂住证。北京将推行居住证以取代暂住证,居住证立法有望今年完成。新京报资料图片杨杰 摄

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昨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首都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建议”,并发布这些问题的调研报告。其中,“关于创新首都人口规模调控机制的调研报告”建议,应增强居住证的“有用性”和社会功能,将提供居住证作为在京购房租房、购车、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就业等社会事务的必要条件。此外,针对进京户口审批,报告建议建立涵盖中央有关部委的进京户口审批协调机制。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邓琦 郭超

■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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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部门能批进京户口

关于创新首都人口规模调控机制的调研报告”指出,目前具有进京户口审批权的有中央、军队和市属三大系统共26个单位的41个部门,条件标准不统一,除北京市系统外没有指标限制。又如中央有关部门出台的个别政策对首都人口发展因素考虑不足,使有些部门审批规模随之扩大。

北京市人口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不同部门在制定与人口调控相关的政策时缺少统筹,缺乏工作合力。已经进行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调整还不彻底,市级层面成立了实有人口专项组,区县层面的调整不同步,有些并未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建议】 户籍审批应政策加指标

调研报告建议,由中央有关部委、驻京部队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建立更高层级的议事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决定超出北京市事权的人口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适合首都人口发展的重大政策。推进建立进京户口审批协调机制,根据“控制数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制定进京户口指标分配方案和年度计划,实施“政策加指标”进京户籍审批机制。

同时,要建立北京市层面的协调机制。应由市政府一名领导牵头,市发展改革部门负主责,使各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在人口规模调控上方向一致,切实避免不同部门各取所需的政策“满天飞”,防止政出多门。

此外,应加快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形成一批次级城市群,增强次级城市对人口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