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部署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18.12.2014  20:35
         近日,泉州市政府印发《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年末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市政府安委会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地方政府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地区,各县(市、区)政府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市政府安委会将对重点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导向。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泉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