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一流的营商环境——四论贯彻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14.12.2015  10:38

  ☉本报评论员

  当今时代,营商环境就是品牌,就是形象,是一个地区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市委十届十一次会议强调,要聚合力量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努力创造新的竞争优势。

  环境建设是个老话题,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对营商环境提出新的要求,环境建设永远在路上。环境优劣的评判又是相对的,营商监管质量与效率高低,营商规则改革成效大小,不仅要自己与自己比,更要与周边地区比,与企业发展的动态需求比。当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各地人才、资源、资金、技术、市场等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要素禀赋基本相同、相对成本接近的情况下,营商环境优劣便成为关键。“十三五”时期,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处在关键节点,加快追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最大的任务,投资仍然是我们加快追赶的主要动力之一,要赢得发展主动权,形成竞争新优势,必须努力建设一流的营商环境,让社会创业创造的源泉不断涌流。

  要营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政府作为制度的提供者,要努力破除各种阻碍经济发展、影响公平竞争的因素,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各类经济实体茁壮成长。我们要继续开展“政策不睡觉、落地见成效”活动,用好中央赋予福建、省委省政府赋予漳州的一系列政策,用足用活用好中央支持福建、海峡西岸经济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原中央苏区发展等政策,想方设法让政策落地生根开花,努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加快复制推广自贸区政策,鼓励创新创造,推进漳州深度开放,只要有利于漳州发展的,都可以大胆尝试;凡是外地成功的做法,都可以大胆借鉴,以更加开明、开放、公平的政策环境吸引生产要素向漳州集聚。

  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流的营商环境,说到底就是要让投资者体验到一流的便利。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兼首席经济学家考什克·巴苏认为:“一个现代化的经济体不能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运行,与此同时,差劲且繁琐的监管会导致经济停滞不前。发展的挑战是通过鉴别好的、必要的规定,同时避免挫伤创造性和影响中小企业运行的规定,把握好这两者之间的界限。”我们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清“管”和“放”的界限,公开“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怎么管,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只有政府与市场界限清晰,行政权力不越界、不违规、不缺位,才能做到“放权”不“放任”,“管好”不“管死”,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操作流程、明确办事时限,做到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时间最短、生人熟人办事一样高效便捷,最大限度降低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成本。

  要营造多元包容的人文环境。良好的社会人文环境,彰显一个城市的文化内涵和文明程度,是城市凝聚力和吸引力的直接体现。我们要以开放包容、海纳百川的宽广心胸,以互利互惠、共生共赢的亲和姿态,尊重纳税人、关爱企业家、扶持创业者,吸引各地的名企、精英到漳州投资创业发展。不管是本地企业还是外来企业,都要一视同仁、不搞歧视;要宽容失误、鼓励创新,多开绿灯、少亮红灯,多帮一把、多扶一程,努力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的暖环境; (下转第七版)

  要敬重知识、尊重创造、器重才干、包容人才,努力营造有利各种人才脱颖而出的包容环境,全力营造重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要营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漳州得天独厚的资源,也是最具竞争力的优势。我们要深化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断优化人居环境,保持好青山绿水、浪碧沙白、清新空气、花样漳州,凸显“闽南风、漳州味”,让生态环境与市场环境、开放环境、社会环境相得益彰,融为一体,成为聚集财富、汇聚才智、聚纳人气的强大磁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