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督查 官员动用公款为教师购置校服被处分

02.03.2016  13:12
  

  【“四风”监督哨】公款购置服装 “违规”还是”惯例”?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教科体局局长陶黑平违纪问题剖析

  “当时为全区教师购置校服,是想体现教师队伍形象,如今却因此被处分,作为一名老党员,我受到了触动和教训。”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教科体局局长陶黑平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

  2015年5月,南昌市西湖区纪委接到一封信访举报件,反映“西湖区站前路小学在某高档商场进行大额消费”。该区纪委迅速进行调查,竟查出西湖区区属12所学校分别在南昌市财富广场、洪客隆、洪城大市场等多家大型商场自行购买、订制777套教师校服,其中教师个人出资53.26万元,学校出资48.98万元。

  12所西湖区区属学校为何会大规模为教师购置服装?原来在2015年2月,为迎接省市督查,结合近年来新招入教师没有校服和原有校服新旧不一的情况,西湖区教科体局局长陶黑平与班子成员沟通后,根据原有购置校服的惯例,制定《西湖区教科体局关于加强管理、规范着装的通知》,明确区属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财力购置服装,原则上每套服装价格控制在一千元以内,且由单位出资三分之二,个人出资三分之一。也正是由于区教科体局下发的这个《通知》,才造成下属学校纷纷在各大型商场购买校服的一幕。

  2015年6月,西湖区纪委对区教科体局局长陶黑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12所学校出资的48.98万元购置服装费用。所谓的遵循“惯例”,不能成为违规发放福利的借口。在纪律的红线面前,没有“惯例”可言。(江西省纪委)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