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规范执法案件办理

06.01.2016  10:42

为提高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及饲料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福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要求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的通知》,对加强我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办案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将执法办案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重视和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的办理。切实解决不想办案、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水平。要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及执法队伍建设,切实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岗位练兵,在监督执法实践中不断提升办案技巧,提高实际办案能力。三是进一步发挥执法办案的震慑作用。各地要认真研究动物卫生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及规律,及时掌握违法犯罪动向,严厉查处各类动物卫生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和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威慑力,确保畜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四是开展案件督导。我市将根据各地案件办理和上报情况,对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经验交流、案例剖析研讨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