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04.02.2016  12:18

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是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也是畜产品消费旺季。为保障“两节”期间我市人民群众对动物产品的消费安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春节前认真组织各地开展集中督查行动,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安全事件。

一、 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等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强化检疫和流通调运监管工作,督促活禽市场等重点场所落实消毒灭源工作,防止病毒从活禽市场向养殖场扩散传播。

二、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 把好产地、屠宰检疫关,规范检疫工作,做好检疫记录。

三、切实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在“两节”期间要加强对养殖场户、屠宰场的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随意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储藏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切实做好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执法案件办理。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加强对养殖、屠宰、动物产品贮藏等重点场所、薄弱环节、风险点的监管,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切实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联合屠宰管理机构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巡查力度,强化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确保群众肉类消费安全。

六、做好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对本辖区的动物疫控、科研、教研机构及相关企业的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防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春节前,对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