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强化动态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

23.09.2014  18:36
    

日前,云霄县人民政府出台提升标准化建设工作意见,要求强化动态推动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提升工作。

监管部门要按照企事业单位的达标情况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加强对达标等级低和未达标单位的安全监管。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将新增企事业单位纳入达标创建范围,健全完善应达标单位基础台账;督促达标单位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单位,要及时降低或撤销达标等级,并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审确认等级。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关闭取缔一批;对没有按要求改善,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一批;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促进达标升级,改造提升一批。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应在每年3月中旬(2014年在8月中旬)分别完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应达标单位的核定工作,并于每年3月26日(2014年在9月10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应达标企事业单位情况统计表报至县政府安办。力争2014年底评审达标率不低于30%;2015年底不低于65%;到2016年底,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全部评审达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使用信息技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动态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云霄县安监局 罗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