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洋巷周边拆迁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9日获悉,因加洋巷市人大宿舍及周边危旧房收储地块(扩征)项目建设需要,鼓楼区计划征收斗西路以南、乌山支路以西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现在到6月27日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该地块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期房可选就地就近安置或陆庄柳桥地块。现房在凤湖新城。住宅产权调换安置房型为45平方米、60平方米、75平方米、90平方米、105平方米、120平方米、135平方米。期房就地就近安置,对接价为13576元/㎡,陆庄柳桥地块,对接价11851元/㎡。现房凤湖新城,对接价为11900元/㎡。因上靠面积不足,需增房15平方米进行安置的,增房价格按对接价的1.1倍计算。
产权调换房屋与原住宅确权建筑面积及公摊补偿面积相等部分不计层次系数,其余面积按五层为0、向下一层每层递减1%、向上一层每层递增1%计算层次差价,每层增减的幅度不超过50元/平方米。被征收人选择分户评估方式进行计价的,产权调换房屋层次系数按五层为0、向下一层每层递减1%、向上一层每层递增1%计算层次差价。回迁安置时,按安置房实际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及层次进行结算。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小于协议面积,不足部分应按安置房单价的1.1倍补偿被征收人;若安置房产权面积大于协议面积,超出部分被征收人应按安置房单价的0.9倍补交购房款。若安置房有提供“一房一价”的,则结算时全部按照“一房一价”计算。
该项目补偿方案提供的住宅用房货币补偿基准价为10780元/㎡。营业性店面货币补偿计价方式有两种情况:其中,沿次干道营业性店面,即沿乌山支路(自北向南,北至斗西路以南50米以内)及沿斗西路(东至乌山支路),营业性店面货币补偿基准价为26798元/㎡;沿小街巷营业性店面基准价为19347元/㎡。
方案也规定了相应的搬迁奖励办法和搬迁补助办法,其中,被征收人或其直系亲属为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的,将给予3万元/户的装修补助。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也将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助。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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