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宣布建立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
10.07.2014 08:32
本文来源: 东南网
中新社多伦多7月9日电 (记者徐长安)在进行了长达8年时间的艰难酝酿并中途遭受重挫的情况下,当地时间7月9日,加拿大联邦政府终于争取到了足够的省级政府的支持,可以建立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
当天上午,在首都渥太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和新不伦瑞克省的司法厅长分别签署了全国性证券监管机构合作协议。联邦财政部长奥利弗随后宣布,这个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将于2015年秋季全面运作。
目前,加拿大全国有13个单独的证券监管机构和委员会,被认为组织结构错综复杂、缺乏效率、合作不足,更难以监察滥用和证券诈骗。
已故前财长费拉逖在其担任哈珀政府财政部长的第一年,即2006年就提出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虽然该计划获得商界、财经界支持,但在省级政府方面却遭遇重重障碍,起初只有安大略一个省支持联邦政府,大多数省份反对,并将之诉诸法律。
加拿大最高法院2011年12月裁决,联邦政府设立全国性证券监督管制机构的法案侵犯宪法赋予省级政府的管辖权。但最高法院的裁决又说,联邦政府拥有制定最低证券交易标准的权力。联邦政府之后对各省进行游说。在安大略省的支持基础上,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也同意加入,并于2013年9月19日签署合作协议。
本文来源: 东南网
10.07.2014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