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民政局: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 探索基层养老新模式

22.04.2016  08:26

  为了切实解决农村空巢、独居老人和留守老人的养老难题,让全县广大农村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上杭县民政局按照“政府推动、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乡镇政府和各级民政监督”的总体思路,全面科学统筹,整合现有资源,以“1245”模式全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

  “1”即一套运营模式,采取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自助服务四位一体模式运营。集体建院,由村集体利用所在村闲置的校舍、厂房、老村部等村集体所有的房产资源进行改扩建,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行开支,解决养老平台的投入问题;集中居住,将农村留守、孤寡、失能等困难老人集中到幸福院居住;自我保障,幸福院建在本村,入住老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社会捐赠、老年人缴费、政策支持为辅,逐步形成经费自我保障长效机制。自助服务,村集体提供必要的生产用地,鼓励老年人参与种植、养殖等力所能及的轻体力劳动,基本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所需的农副产品,提高农村幸福院的造血功能。

  “2”即秉承两大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及“尊重民意”两大原则,以因地制宜、因陋就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和自治、自愿、自保、互助为准则,充分村闲置的校舍、厂房、老村部等村集体所有的房产资源,结合使用实际,采取简便实用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尊重民意,建设规模和形式体现当地风俗,符合老年人要求,体现当地风格。

  “4”即挖掘、利用、整合现有医疗、家政、文体、教育等各种公共服务资源。将村级活动场所、卫生局配置的村级卫生室、文体广新局配置的农家书屋、老年协会统一在一个大院,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资源在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5”即实现五大社会效益。努力将幸福院建设成为让老人舒心、家人开心、群众省心、政府安心、社会放心的优质工程、示范工程、廉政工程、德政工程。真正实现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让每位老人安心而来,舒心居住,开心生活。

  据悉,上杭县将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列入县“十三五”发展养老服务规划,到2020年(十三五末),上杭县60%以上的村(居)建设农村幸福院,即达到206个以上,其中争取国家和省市补助(含县福彩公基金)建设100座(每年20座);县财政投入建设106座(每年20座以上),每座县财补助23万元。

 

(上杭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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