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闽江下游福州段河道采砂管理

03.06.2015  14:02

  1.今年共安排5个可采区,分别为大箬可采河段、马坪可采河段、埕头可采河段、马坑可采河段、唐举可采河段,采砂控制总量为200万立方米,由闽清县、闽侯县政府统一组织和监管。2.对闽江下游河道采砂建立政府专采专营、准运、台账、定期检查考核等制度,对运输河砂的船舶安装监测设备进行监控。3.由市水政监察支队与福州边防支队开展联合执法,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采、运河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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