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建设 严惩违纪行为
■陈秋伸
在“十三五”开局之际,党中央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最新成果,对于唤醒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鲜明地传达出“加强纪律建设”的信号,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充分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一切违反纪律行为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将成为一种常态。形势决定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精神,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马尾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要深化认识,坚决做到“挺纪在前”。纪律是刚性约束,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依据,纪律建设已经成为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支撑。看看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无数的案例表明,领导干部违法必先违纪。惨痛的代价提醒我们,加强纪律建设一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如果违反了党的纪律却没受到惩处,一些干部可能会继续往下滑,越过法律的底线。反腐没有休止符,抓早抓小绝不意味着放缓反腐节奏,而是关口前移,层层设防,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制裁覆盖到全体党员,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的中间地带,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以严明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要突出重点,坚决做到“快查快结”。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党员干部腐化变质,从根本来讲都是由于党性不纯、政治动摇。此次《条例》修订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充分体现了政治纪律的重要性。因此,必须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重要最基础的纪律,抓严抓实,带动其他纪律执行到位。此外,要加强对顶风违纪搞“四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纪律审查,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强监督,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法规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问题快查快结,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
三要加大力度,坚决做到“动辄得咎”。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只有使党的各项纪律都严起来,真正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才能形成震慑,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心存敬畏和戒惧,不敢越雷池半步。立足当前,我们要坚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放眼长远,要长管长严,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想让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关键是对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动辄得咎,让全体党员干部牢记,纪律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要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从严执纪、敢于碰硬,对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坚决点名曝光,起到敲山震虎、举一反三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对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纪律成为刚性约束,为清廉马尾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马尾区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