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个系统工程

29.04.2016  09:53

      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一开始就走了一条专业化审判的道路。到目前为止,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大约有410个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专业化的审理模式,可以在短期内提高法院的审判水平,更好地解决相关的纠纷。为了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自设立以来,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也要看到,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例如,维权者取证难一直是困扰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的难题。对此,我国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做了应对性的规定,大大减轻了权利人举证的义务,有利于商标权的保护。目前,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修订草案中,也对这一举证方式做了规定。又如,维权成本高和赔偿低,是困扰全社会的一个难题。可以说,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财产权利,其价值没有获得应有的承认。
  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具有很多环节的系统工程。首先是知识产权所有人应当充分认识自己权利的价值,积极主张和维持权利,要求侵权者支付相应的损害赔偿。其次是其他的市场主体,包括作品的传播者和相关产品的提供者,应当充分尊重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也就是尊重自己的知识产权。第三则是在相关的纠纷解决中,行政执法机关和法院都应当充分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给予权利人以应有的救济,包括判给相应的损害赔偿数额。除此之外,还要着力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摘自4月27日《人民日报》5版《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为创新筑基》,作者:李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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