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联合省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

29.12.2015  17:44


  近日,我厅联合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建设,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作用,促进开发区劳动关系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建立健全开发区工会组织,力争在3-5年内实现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会组织全面覆盖。开发区工会主席由开发区党政副职领导兼任,有条件的配备一名专职副主席。开发区工会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一时无法配备的,可以通过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途径解决。对工会建设达到基本标准的开发区工会每年拨补1万元工作经费,同时对有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开发区工会目前每年每人给予1.5万元的工资补助。对设立职工服务中心的开发区工会,省总工会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补助。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加快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口岸办)积极服务和促进外贸发展,商务之窗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首席专家一行来我厅调研
为做好“十四五”服务业、服务贸易规划研究,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