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湿地保护 创造美好未来
16.02.2015 10:1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国的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保护目标更加明确。制定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长期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规划,确定了湿地保护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了一批国家和地方湿地保护工程。二是资源本底更加清楚。完成了两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摸清了全国湿地资源最新状况和变化动态,为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调查表明,全国湿地面积达536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58%。三是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出台了第一部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部门规章《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个省份颁布实施了省级湿地保护条例。一些地方已将湿地保护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强化了政府湿地保护责任的落实。四是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设立了湿地保护补助专项资金,开展了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奖励试点,资金投入由“十一五”时期的年均3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约20亿元。五是保护体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国已建立46个国际重要湿地,570多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900多个湿地公园,其中国家湿地公园569个,共有2324万公顷湿地得到了不同形式的保护,湿地保护率由10年前的30.49%提高到了43.51%。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实践和取得的成效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赞誉,湿地公约前秘书长安纳达评价中国为“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树立了典范”。
在看到湿地保护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全国湿地保护仍然面临较大威胁和压力,湿地面积不断萎缩,生态功能持续减退,物种多样性也日渐减少。全国湿地保护条例尚未出台,湿地治理水平仍然不高,湿地保护和恢复科技支撑能力依然薄弱,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今后一个时期,湿地保护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湿地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引,严格保护自然湿地,科学修复退化湿地,积极扩大湿地面积,努力完善湿地保护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为改善生态、改善民生发挥更大作用。力争到2020年,全国湿地保有量达到8亿亩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因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采取最严格的保护措施。继续把现有湿地保护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抓紧落实湿地保护红线,明确各级各类湿地保护界线和范围,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坚决禁止任何可能危及生态安全的开发行为,确保红线区湿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退化。保护好河流、湖泊等湿地的自然岸线,维护湿地自然状态。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建设,进一步扩大湿地保护范围,不断提高湿地保护率。
积极恢复扩大湿地面积。科学编制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把湿地恢复作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对功能退化的沼泽、河流、湖泊、滨海湿地等进行综合治理,尽快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积极推进退耕还湿试点,为扩大湿地面积拓展新空间。
健全湿地保护法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全国湿地保护条例,对湿地性质、用途管制及各种破坏行为的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湿地保护走上法制化轨道。逐步建立健全湿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湿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湿地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湿地保护科教宣传。重视湿地保护管理的科技支撑,重点针对湿地退化机理及修复关键技术,以及湿地合理利用模式等,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努力提高湿地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努力形成珍爱湿地、保护湿地、支持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湿地关乎文明兴衰,关乎人类前途命运。让我们携起手来保护好湿地,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态条件,为人类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6.02.201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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