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建筑垃圾与地材运输管理工作

16.03.2016  15:39

  1.运输人在各城区内运输建筑垃圾、地材的,直接向各区城管委报备,跨区运输的向市渣土管理处备案。2.五城区和高新区全面推行轻型自卸车公司化运营,依法实行轻型自卸货车运输建筑垃圾资质准入和处置核准制度,仅限运输二次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散装的砂、石等地材,以及小型的市政管网开挖、园林种植、施工现场扫尾等的零星渣土。3.将建筑垃圾、散装砂石等地材运输纳入监管范围,加强运输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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