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加强岁末年初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5.01.2015  13:31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确保责任落实。立足于“防大事故、治大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复查等方式,结合全市煤矿实际,按照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制定详细的年度、月度工作计划,针对煤矿顶板管理、水害防治、一通三防、人车管理、栅栏密闭管理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发生过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地区及煤矿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是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对小煤矿集中、水害防治重点的矿区,组织开展区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加快推进试点矿区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全面查清全市煤矿水文地质条件,查清历史上的老窑采空区积水、岩溶水和含水层情况,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
      三是加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省政府安办的统一部署,专题研究更加细致、有针对性的实施办法,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内容、时间有保证。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顶板管理。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是否编制符合实际的生产建设专项计划,确定合理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和采掘接替顺序;是否有针对性编制作业规程,建立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同时,要求煤矿企业加强工程技术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抓好采区地质情况的预测预报工作,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资料,制定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参数,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调整。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交换图和密闭管理等制度,及时掌握矿井的生产建设动态,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五是加大煤矿“打非治违”力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重点打击违法非法开采行为,凡发现煤矿存在边建设边生产、以建设项目之名行生产煤炭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照“四个一律”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产停建的坚决给予停产停建直至撤销建设项目。
      六是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防止降低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标准,若检查发现达不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立即责令停产整改。(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