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切实加强对委托调查事故的跟踪督导

02.03.2017  15:36
   福建煤监局严格落实《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2017年,从两个方面入手,提高事故调查质量,保证事故调查处理步骤、顺序、方式、时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一是建立督导责任制。加强对委托事故调查处理的督导,建立委托事故调查督导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提高调查报告质量。严格委托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的审查,把住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和责任人处理关。督促做到“三个相对应”:原因分析与定性相对应,责任认定与处理档次相对应,党纪与政纪处分相对应。(事故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