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计委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29.07.2017  03:33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和要求,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特点:一是增加省政府法制办作为联合行文单位。以整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资源为抓手,明确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所为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机构。二是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整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现有行政执法队伍,加快建立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筑牢基层行政执法网底,构建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卫生计生监督网络。三是提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公信力。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流程,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行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双随机”抽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健全执法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方面,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推行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卫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18 号)要求,在龙岩试点基础上,推行卫生计生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构建奖惩并重的竞争激励机制,畅通卫生计生监督员晋升途径。五是强化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保障。加强监督执法能力保障和执法设施建设,充实监督执法队伍,创新队伍培训形式,加强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委综合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