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四措施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8.04.2016 22:2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本质安全建设活动,对辖区内煤矿企业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完善防治水机构,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二是贯彻落实防治水应知应会、报告奖励、停产撤人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三是根据编制的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四是保障井下排水系统的完善可靠,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测试,加强地面排水沟、拦矸坝的巡查管理,落实雨季“三防”值班工作人员,确保防汛物资充足。五是要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矿长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落实整改并确保整改效果,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六是严格落实汛期“雨大停产撤人”安全措施。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一是重点打击煤矿证照不齐或过期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等行为,坚决查处已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不能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边建设边生产”或假建设之名行生产之实的矿井,以及以假密闭、假栅栏等形式和手段隐瞒现场实际情况,躲避监管监察,或未经批准擅自打开密闭、超层越界非法生产矿井。二是针对“五一”和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对水害、火灾、瓦斯、顶板等隐患严重的矿井实行重点盯防,加大对这类矿井的监管密度和执法力度。三是要将列入2016年淘汰关闭计划的矿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检查,防止这类煤矿在关闭过渡期发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规开采防隔水煤柱和乱采乱掘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应急处置。各产煤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煤炭管理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援,减少事故损失。要及时掌握本辖区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遇有紧急重要情况立即上报,及时妥善协调处理。(龙岩市煤管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8.04.2016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