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持续加力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统战、民宗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统战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和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部署
疫情发生后,湖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尔肯江·吐拉洪高度重视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工作。从1月21日开始全面部署,每天摸排上报全省各宗教领域疫情,及时处置有关疫情及突发事件。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第一时间分别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
1月23日面向全省统战、民宗系统发布倡仪书,号召全省统战、民宗系统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地统战、民宗部门纷纷响应,密切协作,行动迅速,及时对当地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下好了先手棋、打好了主动仗。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先后于1月24日(农历大年三十)、1月26日(大年初二)、1月30日(大年初六)三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组织统战、民宗部门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进行再学习、再加力、再贯彻,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省统战、民宗系统以“战时”“军令”状态,进一步实化、细化、强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两大任务。
落实防控措施,严肃战时纪律
坚持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一是暂停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对外开放并停止集体宗教活动。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要求,统筹做好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的防疫工作,对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入户排查登记,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好通风、消毒工作以及测量体温等防范措施,及时劝阻宗教界人士春节不外出走动。
二是宗教院校一律延期开学。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留校学生防控工作,安排好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思想工作。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的政策宣讲,普及常识、疏导情绪,引导广大信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添乱。
四是加强宗教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统筹做好防范疫情和维护稳定工作。坚决防止公共卫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目前,全省各地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有序。
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属地责任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具体措施,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压实责任,尔肯江·吐拉洪同志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靠前指挥,蹲守疫情较重孝感市一线,包片联系督导和领导疫情防控工作,对各县(市、区)统战、民宗部门属地责任落实情况、场所关闭情况和消毒消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领导坚守岗位,指挥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部署要求,坚持值班值守,加强宗教领域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督促。各地统战、民宗部门落实属地责任,“一把手”亲自抓、亲自部署,细化防控方案、规范防控流程,健全防控体系。全省各县(市、区)统战、民宗部门充分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作用,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对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巡查排查、强化指导监督,做到及时掌握疫情,及时发声指导,及时采取行动。目前,全省宗教教职人员确诊一例,并已去世,暂未发现新增疑似病例。
履行社会职责,驰援疫情防控
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爱教、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提倡理性捐赠,科学规范公益活动,对来自宗教界的定向捐赠、自愿捐赠按省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及时向全省宗教界发布捐赠事项告知书,明确捐赠途径、捐赠需求及联系方式,规范捐赠引导。
截止目前,全省各宗教共捐赠现金2191.3万元,口罩等防护用品及冬服等物资,价值27.9万元,彰显了全省宗教界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同时,积极协调,做好与外省统战、民宗部门对我省的对口捐赠有关工作,协助外省宗教界及相关企业捐赠现金 951.50 万元。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职责和措施,以更坚决态度、更严格举措、更果断行动,切实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到实处,坚定信心,全力维护我省宗教界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统战、民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