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推行“O2O办税模式” 6万多户纳税人将受益

25.02.2016  16:10

  福州新闻网2月2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魏文忠 何伟志)在福州城郊一家高科技公司当会计的叶小姐是一位“网购达人”,平时经常上网“”东西。前两天听说我市推出了一项新鲜的“O2O办税”服务,她迫不及待地上网尝试申请领取1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天一早EMS就将发票送到了她手上。叶小姐尝试的这项服务就是市国税局推出的“O2O办税模式”。

   7类涉税业务可O2O

  市国税局2015年12月在福州市开发区国税局成立O2O涉税事项办理中心,这也是福建省首家O2O办税中心。该中心起初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试点,目前已在全市推开O2O办税模式。

  据福州市国税局O2O涉税事项办理中心工作人员郑梦卿介绍,O2O是时下流行的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模式,是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消费者在线上筛选、支付、购买线下的商品和服务,再到线下体验。将O2O模式引入税收管理中,是应用“互联网+”思路,将原来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涉税事项与网络结合,使纳税人享受“网上办税、网下体验”这种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

  O2O办税流程是这样的:纳税人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申请涉税事项——“O2O中心”线下集中办理——纳税人通过快递方式收件或办税厅前台自助办理。首批上线运行的涉税事项有7类: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O2O办税模式将全省推广

  福州市国税局总经济师李建乐介绍,发票业务是办税服务厅的一项重要业务,目前发票业务占到办税厅业务总量的37%。新一轮营改增即将到来,发票发售、代开业务将大幅增加。将申领发票和代开发票业务纳入O2O办税范围,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纳税人线上提交申请,税务局线下办理,并通过EMS24小时之内将发票送到纳税人手中。这种先进的办税模式,将会给征纳双方都带来极大的好处。

  目前福州市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6万多户,通过O2O办税,按照一户纳税人每月一次购票测算,一年可为福州纳税人节约办税时间9万多小时,节省交通费70多万元,实实在在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降低了办税成本,同时也大大减轻办税服务厅工作量,缓解办税服务厅压力。

  下一步,市国税局将进一步扩大O2O涉税事项办理中心服务范围,逐步把国地税联合办证、纳税证明开具、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鉴定等涉税事项纳入其中,力求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网购式”办税服务。福建省国税局也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O2O办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