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生育服务证遇困难问题 可致电83222273去投诉

20.06.2014  09:23

  福州新闻网6月20日讯 福州市人口计生委近日实施《福州市便民办理生育服务证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受到群众欢迎。昨日市人口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是要解决群众为办理生育服务证频繁奔波两地、苦不堪言等情况。

  《规定》要求切实精简材料并规范办事条件,对第一孩生育实行登记领证制度,办理二孩生育审批也参照予以简化。对于材料齐全有效的,再生育审批时限由原有规定的15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的婚育情况由人口计生部门通过内部进行核查,计生办证人员不得任意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经内部核查无法掌握当事人的生育情况或者掌握不全面的,实行个人生育情况承诺制。改革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不需提供婚育证明材料。

  今后,群众在办证过程中如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可拨打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投诉电话:0591-83222273,同时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也都设有投诉电话。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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