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办理契税优惠无需婚姻证明”新政已落地
30.10.2015 12:13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今后,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不用提供婚姻证明啦!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这一新政目前已在我市落地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的《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纳税人在申请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无需提供原民政部门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同时,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申请时,也应当做好纳税人家庭成员状况认定工作。如果纳税人为成年人,可以结合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信息判断其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状况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如果纳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材料认定家庭成员状况。
“因为户口簿和结婚(离婚)证上的信息,有时无法准确展现出纳税人在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这时我们就会要求纳税人在减免税申请表上做一个简单的承诺,注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那么,不用提供婚姻证明后,地税部门将通过哪些办法来核实纳税人的承诺内容?该负责人表示,首先,纳税人应当向地税部门提供真实可信的信息,地税部门接件后会按正规流程进行办理。但后期地税部门会通过审计、执法检查等办法,核实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一旦发现信息有误将按税收征管法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这类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内容将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内,甚至会进入税收“黑名单”。
另外,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市目前的税收政策,市民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可享受的契税优惠为,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减半征收契税;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交纳契税时税率降为按1%计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则是户主、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记者 吴宁宁)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30.10.2015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