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草 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4.07.2015 19:49
本文来源: 法制办
为了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闽政〔2005〕1号)的要求,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将《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下文称《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7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福建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fjfzb.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收,邮编:3500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漳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4.07.201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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