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办法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巡查变抽查有效杜绝权力寻租

29.05.2015  20:48

□本报记者周文馨赵志锋   今天上午,在甘肃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等100多人的全程监督下,甘肃省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名单抽取现场会如期举行。   随着抽取指令的下达,大屏幕上滚动的全省10万户企业中,有1062户被抽取出来。   据悉,这次现场公开抽取名单活动在甘肃省尚属首次,也是《甘肃省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的首次抽查。该办法是全国工商系统第一个关于实施抽查监管的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   甘肃省工商局副局长侯中甲介绍,上述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抽查有机会结合起来,建立了以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为核心、以投诉举报为补充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 宽进给严管带来挑战   据了解,甘肃省工商系统从去年3月份开始,全面实施了商事制度改革,一批简政放权措施“落地生根”,如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报、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允许“一址多照”、注册登记便利化等,大大减低了准入门槛,简化了办事程序,激发了创业活力。   侯中甲介绍,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发挥了“先手棋”“突破口”的作用,市场主体数量“井喷式”增长,去年7月底突破100万户,今年4月底达到115.92万户。“宽进”之后市场主体放量发展,但也给“严管”带来了严峻挑战。   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宽进严管”。侯中甲说,“宽进”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严管”则是“宽进”的重要保障,通过改革市场监管方式,依法严格监管,促进守法经营,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侯中甲认为,“严管”并不是对市场主体“盯紧看牢”,而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严格依法管理,公正严明执法,原来没有管到位的一定要管好管住,原来越位错位的则要依法退出,从事前监管更多地转到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上来。 在四城市开展试点   为此,省工商局从建立“严管”机制入手,着力破解这一难题。2013年,甘肃正式启动了“建立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制度”的课题;2014年,分别在兰州、天水、张掖、金昌4市开展了试点。   今年以来又多次邀请法律专家、基层人员、市场主体开展了不同层面的论证,最终形成了《市场主体抽查监督管理办法》,着力破解商事制度改革引发的市场主体“井喷”后带来的监管难题。   侯中甲强调,该办法是全国工商系统第一个涵盖了经营行为和公示信息的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办法,也是在“严管”机制建设上的重大创新和实践。   侯中甲认为,巡查制度下日常监管的“随意性”、“突击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也随着市场主体的迅速发展而更加突出,特别是“想查谁就查谁”为公众所诟病。 规范裁量权健全追溯制度   2014年7月14日,工商总局废止了市场巡查制度。   侯中甲认为,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就是要减少随意性,通过建立健全抽查机制、责任追溯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监管缺位、失位或者选择性监管,建立公平有序、公正和谐的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于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   “由巡查转为抽查,是工商部门适应商事制度改革所做出的重大变革”。侯中甲称,“抽查监管”改变了过去随意性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现象,增强了监管的“靶向性”,约束了执法人员的行为,减少了“权力寻租的空间”,有利于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的效能。   侯中甲认为,抽查制的实行,将大大减少执法部门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使市场主体能够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搞好经营和生产。抽查监管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基础是诚信建设,核心是强化“企业自律”,通过抽查,可以起到抽查个别了解全部、处罚一企警示一片的作用,实现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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