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筑“监督办法”出台 不按图施工将面临整改

10.05.2016  12:25
  

  不按图施工的建筑,今后或将面临停工整改。昨日,记者从市规划委了解到,《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办法》着力从事中、事后环节入手进行监管。事中监管,即对建设项目进行定位,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移位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规划抽查,以确保建设单位按图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将及时制止并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后又逾期未整改的,将依照《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转属地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待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完毕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建设。事后监管,即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为抓手,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之后确定符合要求的,才能予以核实通过。

  据悉,该《监管办法》将通过“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监管,相关部门在进行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前,要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二名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监管办法》规定,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建设项目的5%,抽查频次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建设单位,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施工过程规划抽查、专项检查及规划条件核实时,将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的信用信息,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低的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录,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其抽查频率和日常监管。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工程中若经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还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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