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室关于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6.12.2014  17:52

  师大学校办〔2014〕64号

 

各单位:

为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寒假时间:1月24日—3月1日。3月2日正式上课。学生于3月1日回校报到、注册。教师于2月27日前回校报到。各单位党政干部、职工于1月27日—2月26日安排值班和轮休,其他时间应全员上班。资产经营公司、后勤服务集团及其下属单位放假和轮休时间自行安排。请各单位于3月2日将教职工和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分别报送人事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

二、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23日为学生温书迎考时间,暂停校内各种文娱活动。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并做好教育工作。后勤部门应做好膳食、水电等保障工作,保卫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订下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并将下学期工作计划于2015年1月23日前报送学校办公室综合一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和综合二科(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后勤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教学的后勤保障工作,同时利用寒假时间,抓紧对教室、宿舍和后勤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各单位要将需要修缮的项目,于2015年1月9日前报后勤管理处统筹安排,并切实加强本单位的节水节电工作。文明办、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要做好校园保洁工作,确保校园整洁、舒适。

四、加强安全和文明教育。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开展一次深入有效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寒假期间,学校一般不组织师生进行聚集性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须按规定报批。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广大师生员工要坚持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遵纪守法,严禁参加“法轮功”、非法宗教、赌博、迷信等违法活动。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有流动人口的单位应做好相关宣传和教育管理工作。

五、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各单位要准确掌握放假期间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加强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办公楼、实验室和学生宿舍楼等护校值班工作,要认真及时做好学生宿舍的水、电检查,确保无人住宿的学生宿舍的水源、电源处于切断状态。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回家学生的行李及贵重物品应集中统一保管。对机要文件、印章、档案、计算机网络、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切实消除隐患。严禁在办公楼、宿舍楼等乱拉电线和使用电炉及其它大功率电器。遇有停电,要慎用火烛并注意切断电器电源。未经批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检查督促,切实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六、建立健全寒假期间值班制度。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办公场所和学生宿舍,包括计算机房、实验室应安排人员值班,由领导带班,并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各单位值班表于2015年1月13日前报送保卫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和学校办公室行政一科(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学生工作干部值班表报送学工部(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研工部([email protected])。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快速反映、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2868609,保卫处报警电话:旗山校区22867110,仓山校区83465374。

七、开展“送温暖、解忧难、办实事”活动。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知名人士、在外留学人员家属、共建部队、转业复退军人、军烈属、住院病号和生活特困师生员工的春节慰问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八、寒假作息时间(1月24日—3月1日):

上午:旗山校区:8:20—12:00;

仓山校区:8:00—12:00。

 

 

 

                                                  学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