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司法局“三力并发”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09.03.2017  13:07

今年来,为切实做好社会安定稳定工作,漳州市司法局“三点发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据统计,今年1-2月份,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072件,调解成功2068件,调解成功率达99.8%,防止民转刑案件23起,防止群体性上访3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

一、在早预防上发力,全面掌控矛盾纠纷隐患。 一是紧盯日常排查。 广泛发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区域、部位和场所,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大排查,确保做到排查“零死角”,确保从源头上及早发现和预防各类矛盾纠纷。 二是紧盯重点排查。 紧紧围绕全国“两会”等敏感节点,对房产物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置、海域征收与养殖纠纷、劳动保障、环境保护、资源权属、医患关系等易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网格化、地毯式摸排,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开展化解稳控工作。 三是紧盯专项排查。 组织人民调解员对辖区内生活困难群众、农村贫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有可能引发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和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中有可能发生“民转刑”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老上访户、情绪偏激不满现实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进行专项排查,并逐项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在早介入上发力,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注重提前介入。 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及时发现情况,主动靠前,提前介入,采取多种措施,耐心细致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工作,稳控当事人,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注重调查分析 。在调解矛盾纠纷前首先分清矛盾纠纷种类,深入了解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搞清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确保做到对症下药,精准解决。 三是注重合理处置。 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及时解决到位;对于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高度警惕,及时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三、在强沟通上发力,保障矛盾调处化解效果。着眼当前人民调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首位,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主动上门走访,广泛征集社情民意,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取得实效。此在基础上,对已调解的案件,及时回访,详细了解、切实掌握双方当事人及周围群众对调解措施的反映,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建议,完善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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