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举全市之力加强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22.10.2014  11:21
  

      厦门市进一步明确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举全市之力从四大方面加强推进:

      一是调整创建方案。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工作全面提速,力争2015年底通过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核。

      二是明确创建定位。把创建工作和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把握创建工作的定位,即: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既是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具体实践,又是美丽厦门跨越发展的基础保障。

      三是充实创建任务。在围绕“一个中心”、“八大体系”、“三个能力”的基础上,突出把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融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突出基本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民参与机制、突出特区先行先试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突出对台交流与合作、突出城市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突出“三规合一”改革和优化产业功能区等优势条件,形成厦门的创建特色。

      四是强化创建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区、各部门创建工作责任负责人和责任处室;建立各区和各部门联络员制度、通报制度、交流制度、例会制度,及时交流通报推动创建工作;扩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络媒体作用,做好创建工作宣传报道;加强创建工作绩效考核,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绩业绩年终考核内容和安全生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厦门市安监局 吴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