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品位引领创新力 以品牌提升公信力 以品质保持影响力 福建高院认真贯彻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精神
28.06.2019 19:37
本文来源: 法院
要着力集约集成。
推进诉讼服务集约工程,集聚75项服务,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加强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刷脸办”,做到“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成到诉讼服务中心,加强前后衔接、双向并举、多元联动,做到流程贯通、服务直通、管理融通、平台互通,实现立案畅达、诉服便达、庭审顺达、说理明达、执行易达、监管通达、智能发达、公正必达。
要着力归口归集。
协同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移动手机应用、自助服务终端建设,形成功能互补、协同有效的诉讼服务格局。整合对外服务平台,统一诉讼服务入口,实现各平台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推动跨层级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建设诉前调解管理系统,推进调解资源整合和集约化管理,推动将全部解纷资源汇聚在线上,实现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在线确认。
要着力下移下沉。
厘清法院三级职能定位,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一线”作用,推进诉讼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进一步推动设立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乡村巡回审判点,创新推进山区、海岛等巡回审判和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等做法。强化诉源治理、促进源头减量,强化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全域覆盖的基层解纷网络。
要着力对接衔接。
认真落实《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构建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持续提升与27个部门、行业的诉调衔接机制,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的长效机制,强化“分调裁审”“诉调仲裁”“立审执破”三个对接,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
要着力网格网络。
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对接,积极融入社区乡村、综治网格等基层平安“细胞”,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健全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诉讼前端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全程纳管、规范管理,推进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促进形成全域覆盖的解纷服务格局。
要着力融入融合。
推进诉调对接网格行动,推广泉州等地“网格化+”的经验,实现多元解纷线上与线下、前端与后端无缝衔接,纵向联通三级法院、横向对接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业协会、行政机关等,对外延伸至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对内贯穿立案、审判、执行部门。进一步增强多元解纷辐射力,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实现多元解纷力量全方位互联和全流程互动。
要着力智能智慧。
推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律师服务平台、12368服务热线等广泛应用,推广建设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推动线上多元化解纷解决平台建设,切实解决各平台建设存在的堵点以及与新法标系统对接等问题。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发挥全国首创精神,率先在全省法院将跨域立案向跨域庭审、调解、送达、执行等诉讼服务事项全流程拓展。
要着力推广推行。
深入挖掘各地法院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中具有创新意义的典型经验,适时在全省法院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尤溪县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1156”模式、泉港区法院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漳州法院“三全三融入”调解模式、龙岩法院“金牌调解员”等做法经验。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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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9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