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程副部长高度评价我省法治宣传“三化”做法

11.07.2017  19:43

6月21日-22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陵军率厅法制宣传处同志赴司法部,专题汇报我省今年以来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在听取工作汇报后,赵大程副部长高度评价我省的法治宣传工作,指出: “福建近年来的法治宣传工作站位高、定位准、视野广、成效好,特别是今年来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总体战略布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围绕服务和发展民生,积极探索实践的法治宣传“三化”(服务精准化、任务项目化、考核体系化)做法,符合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在福建的生动实践,切合“七五”普法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全国各地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增强工作实效很有价值。” 他要求,要认真总结福建的经验,做好向全国的推广。

就我省当前法治宣传工作,赵大程副部长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思想认识要非常到位,行动和步伐要非常一致,要进一步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把司法行政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是要全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今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这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国家机关执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普法实效的重要保障。《意见》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强调要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确定了国家机关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内容,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等七项职责任务。同时,对各级党委(党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在落实普法责任制中的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将有力推动国家机关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这不仅会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也将促进执法单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意见》明确了执法机关的普法责任,有利于扩大普法的主体,使普法工作由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的“独唱”,变成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合唱”。 三是要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和关键性工程来抓,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全省发展大局相结合,抓住重点,精准定位,分层次确定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实现普法工作效能最大化。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点面结合,形式多样,大力培育亮点,打造富有福建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要大力创设平台,扫除法治宣传“盲区”和死角。加强对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知识纳入教材,列入课程。要抓好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制度、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落实,将普法工作与中心工作、法治实践相融合,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居民、村(社区)干部等“五类对象”法治能力建设。要积极学习借鉴江苏南京青少年学法用法、江西省促进市民遵法守法等方面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打造平台、统筹推进,大力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推广和运用,努力提高新媒体普法工作水平,加强普法官方网站和普法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建设,不断创作出新媒体普法文化精品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