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福建国资委副主任林杰:以员工持股激发企业活力
中新网福建新闻5月6日电 (施云娟)伴随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改革向前的脚步,全国近20个省区陆续开展的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备受社会关注。今年3月,福建省国资委、福建省财政厅、福建证监局联合印发《福建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对此改革的主动作为,将有力助推该省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之进程。
员工持股的意义在哪里?此项改革的关键点又在哪里?福建省将如何推进这项改革?实施过程该注意哪些问题?哪些企业将列入先行先试?对于这些关乎福建国企改革和发展,关联福建国企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中国新闻网(福建)特邀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林杰先生就上述热点问题,作客中新视频,详尽回应各方关切。
图为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林杰正在回答相关问题。李南轩 摄【访谈简介】
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
地点:中国新闻网(福建)演播厅
主题:福建省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热点解答
嘉宾:林杰 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
摄像:蒋巍念
剪辑:缪雨柯
主持人:李珊珊
【访谈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标志着最新一轮国企改革,从顶层设计层面肯定了员工持股。
随后,国务院国资委等三部门《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和《关于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员工持股的改革路径。今年3月,福建省国资委、省财政厅 、福建证监局印发《福建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福建省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
【访谈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主持人李珊珊,欢迎收看中新视频访谈。今天作客我们演播厅的嘉宾是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林杰先生。林主任好,请您和我们的网友打个招呼。
林杰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持股试点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
主持人 :一直以来,员工持股是国企改革的难点和重点。为推进这项改革,去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出台《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今年3月,福建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证监局也联合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国资委作为推动这项改革的主角,有请林主任介绍一下员工持股改制有哪些意义?
林杰 :很高兴今天有机会来和大家一起探讨当前国企改革的这个热点问题。国企改革对于经济结构调整意义重大。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要实现方式之一,开展引入非公经济、骨干员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了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造,推进企业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从制度的有效性看,员工持股形成了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使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结合、捆绑在一起,构建了成果共享的机制。
二是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会更强烈,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本的重要作用。
三是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形成有效制衡,减少决策失误,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
四是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多种经济成份的共存并相互融合,可以充分发挥各方股东所拥有的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优势资源,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推进员工持股改革侧重三方面
主持人 :听您这么介绍,相信网友对员工持股的改革会有更深刻的理解,我想替我们的网友请问林主任,现在我们福建的国有企业推进员工持股的情况如何?这项改革有没有定出时间表?
林杰 :员工持股是一项复杂而精细的制度尝试,政策性强、敏感性高、社会关注度大,我省国有企业所处行业较广,企业情况也各不相同,必须不断进行探索。实际上,我们也一直在探索,我们始终鼓励商业竞争类中小型权属企业开展骨干员工持股改革,成熟一个搞一个。
主持人 :对于这项改革,福建接下来的工作重心是什么?有没有定出改革的时间表?
林杰 :下一步的试点中,我们将根据中央有关要求,结合深化改革实际,遵循试点先行、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下一阶段开展员工持股提供成功经验和参考借鉴。具体而言,我们侧重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制定并印发《福建省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下发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试验区和省属企业,作为规范我省员工持股的基础文件。
二是在年内启动首批试点,各有关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试点意见》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我们选择了10家企业进行试点。对员工持股试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要求整改,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三是2018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深入分析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总结试点经验和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员工持股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实践基础。
图为福建省国资委副主任林杰正在接受专访。李南轩 摄福建首选10家企业开展试点
主持人 :您提到我们福建选择10家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相信网友都想知道,到底是哪些类型的企业被选中了,他们是怎么被选出来的?
林杰 :这10家企业涉及到生物科技、电子科技以及科研设计等类型,如,和泉生物、蓝建科技、福建建筑设计院等。这些企业都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挑选而出。
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外,我们国资委还研究拟定了试点企业筛选的主要原则:一是侧重实业型、高新科技型和现代服务型企业;二是尽量选择不同类型、不同经营模式和业态的企业,同种类型尽量只选一家,一个集团最多一家;三是选择目前效益一般,通过骨干持股,能激活体制机制和活力的企业;四是严控带有资源性、可能涉及行业垄断、利润较好的企业;五是既有省属企业也要有地市企业。目前,我省已初步确定8家省属企业和2家地市(福州、漳州)国资委所属企业作为试点。
员工持股实质是骨干持股
主持人 :听了林主任的介绍,我们感受到了福建国企改革的决心,但我们都知道,规划再好,最终还要落实到行动上,所以,请林主任谈谈我们这次员工持股改革政策的关键点是什么?在具体的执行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林杰 :我们对这项改革的 总的原则:一是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二是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 。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三是坚持同股同权、自愿参与。员工持股实行同股同价、同权同责,积极引导骨干员工自愿参与,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四是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五是坚持严控范围、强化监督。
林杰 :在具体的执行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是要注意适用范围。二是要严格试点企业条件。第三是要体现岗位化导向。
员工持股既不是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经营层持股,而是骨干持股。
林杰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省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未纳入试点的企业,不得自行组织实施员工持股。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员工持股不等于员工福利
主持人 :我们注意到,此轮员工持股试点明确了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这不同于以往 “大锅饭”式的全员持股和小范围“管理层持股”,我个人理解,这避免了全员持股造成的激励不足,以及小范围“管理层持股”可能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
林杰 :你的理解是对的。
主持人 :但我们知道,开展员工持股的最大难点也正在于此,我们要如何既做到“激励员工”,又避免将激励性措施变为福利性待遇,还要防范利益输送以及避免内部人控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方面,我们有何措施?
林杰 :这个问题问得好,说出了很多人担心的问题。
这次出台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吸取了以往历次员工持股实施中的经验教训,用15个“不得”为操作实施画出红线,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稳步推进改革设计了完善的约束机制。在《福建省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中,我们也在多个层面加了“紧箍咒”,以保证既发挥员工持股对核心骨干人员的激励作用,又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健全监督机制预防利益输送
主持人 :你们的改革工作真的是很细致很周到。
林杰 :谢谢主持人的夸奖。除了上面的措施,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提出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一是明确选择少量企业开展试点。我们严格按照试点企业条件,选择少量企业开展试点,防止“一哄而起”;二是规范员工持股涉及的关键环节;三是防止利益输送。要求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骨干和业务骨干,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企业集团内的员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对国有企业和本企业集团内员工持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加强审计监督;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对员工持股企业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试点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要求整改,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主持人 :听了林主任的介绍,我们对福建国企的员工持股的改革更加充满信心。
林杰 :我们期望通过员工持股试点,促进福建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使国有企业重新焕发出新的活力,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激发出企业经营团队的激情与创造力,不断完善和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稳定和加强人才队伍,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主持人 :说得非常好。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访谈,也感谢网友的收看。
林杰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编辑姓名:黄今(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