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保险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福建大剧院是福建省政府“十五”“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是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实施福建文化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工程总投资经调概后为4.1亿元,占地面积315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712平方米。总体建设要达到品位高雅、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目标。福建大剧院主体建筑由A、B、C区三个椭圆体组成,其中核心区是主剧场,西侧B区是多功能数码影视城, 东侧C区是音乐多功能剧场。外观设计融入了闽西客家“土楼”的建筑风格。整个剧院沿福州市五一广场的中轴线对称布局,在玻璃幕墙的辉映下与广场景观相融合,艺术氛围浓郁,1344座的歌剧厅和457座的音乐厅及387座的电影城等附属设施建成后,可进行不同类型的歌剧、 戏剧、音乐、舞蹈等文艺演出,并兼具会议功能(同声翻译),推动国内外艺术交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是福建省会城市重要的标志性文化设施。
经省委、省政府批示由福建省歌舞剧院以业主身份来对大剧院进行经营管理。福建大剧院将以古典和现代,经典和原创并重,开放大舞台,引进大作品,坚持公益性、更好的营造市场服务广大群众。
作为福建省政府文化形象重点工程的福建大剧院,担负着培育高雅文化艺术精品的责任。福建大剧院坚持高层次、高品位、高水平,坚持走精品路线,为提升福建文艺演出层次搭建了一个重要的文化平台。福建大剧院自2009年1月开业以来, 已成功上演过歌剧、音乐剧、芭蕾、交响乐、室内乐、话剧、戏曲等各类大型演出和综艺晚会,在国内外渐渐打开知名度,许多国家领导人和国际知名人士光临大剧院后,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福建大剧院是建筑与艺术的完美结晶。福建大剧院正日益成为福建省重要的中外文化交流窗口和艺术沟通的桥梁。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企业名称及财产地址:
企业名称: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财产座落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83号。
三、保险期限:
自2016年1月20日零时起至2018年1月19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费支付:
付费方式:一年一付;
付费日期:保险协议签订起15工作日内。
五、司法管辖:本保险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管辖(香港、澳门及台湾除外)
六、请保险公司根据以下保险项目提供报价:
(一)投保险种:企业财产综合险
投保范围:房屋建筑;
建筑物估价:人民币387850000元。
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保险项目 | 保险金额 | 免赔额(免赔率) | 保险费率(‰) | 保 费 |
1 | 财产损失 | 387850000.00 | 1万元或5%,取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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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扩展地震 | 310280000.00 | 1万元或5%,取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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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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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
适用保险条款:财产综合险标准条款
标准条款内容与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内容相悖时,以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为准;
当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内容相悖时,以特别约定为准。
扩展条款:
地震扩展条款。
(二)投保险种:公众责任险
保障范围:由于被保险人业务或与保险业务相关造成的第三者人身
伤害,死亡,疾病或者对第三者财产造成的损失,被保险人对其应负
的法律责任;
承保基础:保险期内发生式;
报价一览表(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保险项目 | 保险金额 | 免赔额(免赔率) | 保险费率(‰) | 保费(元) |
1 | 公众责任险 | 20000000.00 | 财产:0元;人身: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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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附加电梯责任 | 20000000.00 | 财产:0元;人身: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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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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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全年累计赔偿限额RMB20,000,000元。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6,000,000元。(其中财产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5,000,000元,人身伤亡每次赔偿限额RMB1,000,000元)每次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RMB100,000元,其中医疗费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20000元,医疗费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超出部分按100%赔付。
适用保险条款:公众责任险标准条款
标准条款内容与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内容相悖时,以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为准;
当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内容相悖时,以特别约定为准
扩展条款:
附加电梯责任条款。
七、招标须知:
(一)合格投标财产保险公司基本条件:须有国家认可财产保险相关资质及经验的公司。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13日,9:00—17:00(备注:同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领取一份标书)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简介、 业绩证明材料。
5.财产保险公司递交的招标文件,均需要加盖市级或以上公司公章,并且用牛皮信封打上封条装订好,否则视为废标;
(四)本次招标须有三家(或以上)财产保险公司参与投标,方视为有效;本次招标险种为企业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报价小于人民币贰拾万元参与竞标,若标书内报价高于或等于人民币贰拾万元,则视为废标,财产保险公司报价均高于或等于人民币贰拾万元,则视为流标,由本单位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本次招标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自主招标,评标人员均由福建省歌舞剧院院务会成员组成,中标单位为报价最低者。
(六)本招标公告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1日在福建省文化厅、福建大剧院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联系人:游天河
联系电话:0591-88593058,13805098636
福建大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