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委书记郑剑波主持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3月2日,建宁县县委书记郑剑波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听取县安监局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计划的汇报,并对该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跟加突出的位置。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上处于平稳态势,但是安全生产基础仍很薄弱,各种安全生产隐患还大量存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居安思危。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强化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形成常态化运作和长效管理的良好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同时要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事故风险排查防控,提高监管监察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三是要突出当前,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当前正值岁首年初,生产经营活跃、交通运输繁忙、市民出行频繁,各类事故多发易发。各乡镇各部门都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节后复工和项目开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地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场所和工地、设备等,要坚决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
四是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建宁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工作任务。县安委会要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正确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通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对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不落实或者对所辖地区或主管行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县安办要会同纪委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的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查处,并且要加大事故调查的责任追究。
会上,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为县安监局增加编制1人,工作经费增加3万元,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建宁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