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帮刷销量”为幌子 骗取淘宝店主钱财

01.09.2015  11:18
  莆田一男子洪某在做淘宝生意时,发现利用小号软件可以刷商品点击量,自以为找到了新的赚钱方式,没成想越走越歪,最终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至莆田市荔城区法院。

  据悉,被告洪某在从事淘宝生意时,发现利用某些软件可以刷商品销量排名,于是打算抓住这一“商机”。2014年7月1日,洪某托一家广告店印刷了1000份广告单,单上印有“秒刷最新方法出炉”等字样,并将这些广告单拿到莆田市城厢区广场等地发放。洪某实际操作后发现成本蛮高,可又不想放弃,便将计就计,开始以刷销量为幌子诈骗钱财。洪某先是骗取了身边亲戚好友的身份证,用骗来的身份证开通了好几个支付宝帐号,然后以刷销量需要垫付本金、出售皇冠店铺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在被害人将钱款汇至其指定的支付宝帐号后,就关闭手机,将被害人的QQ号码拉黑不再联系。经查,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6日期间,洪某先后骗取了数个被害人一共10100元钱。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且其亲属已代为退出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故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判处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