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要走出困境 企业并购亟待立法
3月4日的政协联组会上,南存辉就制造业如何走出发展困境、实现从低端向中高端发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建议,其中一条就是希望尽快出台企业并购法,鼓励兼并重组,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我们已呼吁尽快出台企业并购法多年,这也是广大企业共同的呼声。”南存辉说,我们建议应尽快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企业并购法,对各方主体的行为、关系作出规范和调整,以规范日益普遍的企业并购行为。
近几年,我国企业并购显著增长。据统计,2015年我国企业并购交易总量同比上升37%,交易总金额增长84%达到7340亿美元,并购交易的数量和金额均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为规范并购市场,1988年以后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并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但至今尚无一部全国统一的、专门的企业并购法。
南存辉指出,法律对公司并购行为的调整和规范,分散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大量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文件中。国有企业并购、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外资并购、境外投资并购等均以不同规定予以规范。
“对某一类型并购的不同形式,如外资企业股权变更、合并与分立、境内投资、境内并购以及改组国有企业和对上市公司战略性投资,也由不同部门分别出台规范性文件。”南存辉介绍说,但各部委在不同历史时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叠而零散,法规之间不协调、不衔接,甚至互相矛盾的现象十分突出。
南存辉坦言,“这种法律冲突让当事人在实践中无所适从,使得企业的产权难以合理化、规范化流动,也使政府对企业并购监管乏力。”
南存辉认为,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并购法,以规范企业并购行为,并明确规定政府行政机构在并购工作中的职能,并购程序、并购主体的权力与义务,并购中资产评估、产权归属以及税务的管理,并购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处理,以及职工身份及劳动安排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