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身份证”  用户“实名制”永定多部门联合管理瓶装液化气

20.05.2017  04:53
  

      “现在开始,单位购买瓶装液化气,应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购气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查验后方可购买,首次购气开户还需提供现居住地址证明。”日前,龙岩市永定区住建局燃气管理站长刘露华在永定顺发液化气充气站检查时强调。

        永定区创新社会管理方式,针对瓶装液化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涉及住建、市场管理、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将其列入公共安全管理。早在2014年12月,永定区质监部门对合格使用的气瓶加装二维码“智能身份证”并实现数据上传,接受从使用到充装全过程的监管,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通过数字化手段对气瓶进行数字“身份证”监管。

      此次,针对一些地方发生过液化气泄露、爆炸事故的漏洞,该区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管理。7月1日前,瓶装液化石油气须实现户户实名登记,用实名制将购买瓶装液化气的单位和个人从源头上“管制”起来,有效消除瓶装液化气的管理存在的“真空”,包括瓶装液化气的使用者信息不明,液化气钢瓶与使用者信息无交叉,以及各类涉及瓶装液化气的违法违规行为。(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