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四项制度”推进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3.01.2017  03:41
       为不断推进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我县建立四项制度提升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注重检查实效,防止走过场、图形式。要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园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加强对危险源的分级管理。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坚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制度。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安全文化,营造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要注重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企业管理层和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应做到持证上岗,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达到全覆盖。

    四是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审核审批以及许可备案的相关档案或台账,要积极督促园区企业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工伤保险、隐患排查、应急救援、职业卫生、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台账,完整保存企业档案资料。(上杭县安监局 邱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