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六项制度完善煤矿辅助救护力量管理

08.04.2016  22:16
   一是明确救援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救援报告顺序和报告内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矿井调度室。
    二是明确值班工作制度。值班员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值班员要认真作好记录,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事故地点、性质等情况。
    三是明确技术装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必须对自己佩带的氧气呼吸器认真保养和维护,处理事故和演习训练结束后,必须检查、整理好一切装备,使之能达到战备标准要求。
    四是明确学习、训练及考核制度。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为期一天的脱产学习培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脱产救护专项培训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救援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救援专项演练,并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五是明确下井预防检查制度。辅助救护力量队员按规定参加矿井预防性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现场督促其整改或责令停止作业,并向矿井值班领导汇报。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受查矿井,认真填写“隐患整改单”交矿井值班领导签字,落实整改。
    六是明确奖罚制度。对在矿山救援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救护力量和个人予以表彰;对爱护集体财产和设备,敢于对不良行为和现象提出批评者及时予以表扬;对“三违”造成严重事故,或因玩忽职守贻误战机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按情节及责任大小予以处理。(永春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