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会制定《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五年行动规划(2014-2018)》

04.09.2014  21:14

  福建工会网讯 泉州市总工会制定《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五年行动规划(2014-2018)》,《规划》提出,今后五年努力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基本建制。已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综合满意度稳步提高。市总工会、各县(市、区)总工会每年各培训集体协商指导员不少于200人次,不断提高从事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能力水平;每年至少培育2个企业、2个行业性、2个区域性集体协商典型,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泉州市总工会刘碧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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