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有毒豆芽夫唱妇随获刑

18.06.2014  00:03

  福建新闻网连城6月17日电 (罗立军邱晗张金川)为牟利不顾他人生命安全,福建连城一对夫妇李某和林某“夫唱妇随”共同生产有毒豆芽销售。连城县法院17日披露,该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豆芽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1年以来,李某、林某夫妇为使他们生产、销售的豆芽根更少、卖相更好,从推销员手中购买AB粉及无根豆芽素,按比例调配好后用于浸泡其生产豆芽用的原料黄豆和绿豆。被告人李某、林某将生产出来的豆芽放在市场上销售,每天销售一坛黄豆芽和一坛绿豆芽。

  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检测,在AB粉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在无根豆芽素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和4-氯苯氧乙酸钠。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林某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李某、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