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1.06.2018  14:02
  “我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6月20日,福州中院联合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福州市直机关关工委、福州市民建和佳宝科技有限公司到福建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主题为“宪法护航成长,奋斗铸就新生”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一群特殊的服刑人员在他们十八岁成人之际,面向国旗,高举右手,庄严承诺,做明辨是非,崇礼守法的合格公民。

  活动以唤醒教育开始,服刑人员观看了纪录片《辉煌中国》之共享小康片段以及未成年犯新生案例教育片《新岸》,爱心企业佳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现身说法,激发服刑人员对祖国的热爱,唤起服刑人员对回归社会的渴望,树立重获新生的信心。

  宪法宣传环节,福州中院审监庭法官精心制作了宪法宣传幻灯片,深入浅出地给未成年人服刑人员讲解此次《宪法修正案》变化、意义及宪法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福州中院副院长赵彦邦为服刑人员郑重地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为服刑人员送上暖心的成人寄语,祝福他们重启人生,矢志远航。

  成人礼之青春礼赞环节在市直机关关工委工会副主席王诵朝的带领下正式启动,服刑人员面向国旗庄重地许下了对祖国、对社会、对家人、对自己的承诺,完成十八岁这一重要的成人仪式。成人宣誓后,出席活动的领导们还为服刑人员送上一份成长贺礼——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本心理健康读物,希望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改造,走好成人的第一步,并外化为自觉行为,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据介绍,以往的法治宣传着重对减刑假释法规的释明,宪法宣传活动则更加注重未成年服刑人员价值观的引导与重塑,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的需求特殊化,力求做到“围绕成长、围绕活动、围绕监区”。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