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贩毒帮凶到悔过 厦门法官帮迷途少年庆“重生”

02.02.201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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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xm.fjsen.com

  

  2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付臻 实习生 肖林 文/图)从迷途少年,到贩毒帮凶,再到获得缓刑,最终重获新生。昨天下午,在海沧区法院的迷途少年“重生”会上,未成年罪犯黄某分享了自己缓刑考验期的心路历程。

  据介绍,为缓刑考验期满的未成年罪犯举办庆生仪式是海沧法院“家事法庭之友”系列活动之一,旨在帮助迷途少年开启新生之路,也为同在缓刑考验期的其他未成年罪犯提供正面引导和教育,鼓励和督促他们好好改造。

   失足:少年沦为贩毒帮凶

  被告人黄某今年16岁,他生长于一个离异家庭,从小父母都不在身边,母亲在他幼年时即离家出走,父亲又在老家的监狱服刑。

  因此,黄某从小由奶奶照料长大,他初中未读完即辍学,先是跟随奶奶到厦门投亲,后来,奶奶因健康原因回老家休养,他就独自一人与堂叔堂婶留在厦门。

  平时,黄某原本以打零工为生。但是,去年他因受人雇佣,帮人带毒品给吸毒者,走上了犯罪道路。

  2015年1月16日下午,黄某经电话联系后,来到海沧区某村村委会对面一巷子里,将一包白色粉末以人民币200元的价格贩卖给吸毒人员陈某。

  这次交易成功后,黄某立即被民警当场抓获。当时,他身上携带的另一包白色晶体及一包白色粉末也被警方缴获。

  经检测,黄某已贩卖的一包白色粉末净重0.1克,检出海洛因成分。另外两包净重合计0.2克,分别检出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成分。

   缓刑:家事法官从轻判处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海沧法院家事法庭法官了解到被告人黄某成长在单亲家庭,情感缺失明显,成长过程中无成年人正确引导,来厦门后没有家长管教,才导致被他人利用。事情发生后,黄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希望法庭能从轻量刑。黄某还向法官承诺说,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不再做违法的事情。

  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贩卖毒品合计0.3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由于他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因此,法官考虑到黄某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悔罪表现明显,所以家事法庭决定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重生:迷途之后重获新生

  缓刑考验期内,家事法庭实施多项举措关怀黄某的成长,从各个方面切实保障其权益。法官每月定期回访、谈心,关注黄某精神状态,督促他不要重新犯罪的同时,引导他学习文化知识、掌握生活技能,让帮教落到实处。此外,法官还为黄某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重大疾病险,用最小的经济成本帮他实现最大保障。

  经过教育、改造和学习,黄某顺利度过了缓刑考验期。昨天下午,黄某缓刑考验期满,海沧区法院为他举办了一场特别的迷途少年“重生”会,为黄某举办“庆生仪式”,鼓励他开启新生之路。

  在会上,黄某自己先讲述了缓刑考验期的心路历程,随后,家事法庭法官还向黄某等未成年罪犯赠送了保险单和慰问金等。

  法官介绍,这场“重生会”意在切实关注未成年罪犯身心健康成长,同时也为同在缓刑考验期的其他未成年罪犯提供正面引导和教育,指导他们走好以后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