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国税局“四到位”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新政

23.12.2015  12:22

      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印发以来,晋江国税认真研究文件精神,从四个方面做好该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一是责任到位。将落实该项政策优惠作为政治性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业务会议,制定政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工作责任部门,确保该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培训到位。举办多场专题业务培训会,就新政要点、执行难点、扩大享受优惠费用范围、企业财务核算应注意事项等问题,以及相关指标口径进行详细讲解,特别对享受优惠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提示,加深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防范税收风险。

      三是宣传到位。利用纳税人学校、微信平台、短信平台、LED显示屏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政策宣传,使该项优惠政策家喻户晓。

      四是辅导到位。深入百宏、浩沙等多家企业进行优惠政策辅导,从企业研发人员构成、研发费用归集、会计核算等要素入手进行梳理,总结归纳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划分不清、研发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不衔接等节点问题,辅导企业完善财务核算,向企业及时提示风险、提醒企业自查自纠。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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