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突出“四个到位”抓好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塔)建设

09.01.2016  09:27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为妥善解决骨灰安置问题,节约殡葬用地,松溪县各级党委、政府把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塔)建设作为推进文明节俭办丧、遏制骨灰二次土葬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提供强有力保障。松溪县政府把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塔)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重点考核内容,每年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强化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加强指导,工作到位。为确保骨灰楼(塔)建成后为群众所接受,发挥应有作用,松溪县民政局精心规划设计,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利用村边、路口荒山进行重新规划整治,把骨灰楼(塔)建成“园林式的休闲场所”,并对周边的环境进行美化绿化,既消除了村民的恐惧感,又为村民提供骨灰存放等服务,还改善了村容村貌,深受村民欢迎。三是多方筹资,资金到位。松溪县采取乡村采取“村民筹一点、财政补一点、村财贴一点”的办法,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楼、骨灰塔),建设资金筹集主要以本村村民集资和村民自愿捐赠为主,凡在2013-2015年按时完成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楼、骨灰塔)建设的,省、县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贴8万元左右,有效解决项目资金问题,调动了村民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制度,管理到位。松溪县民政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楼(塔)管理,要求各个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塔)都要配备专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骨灰管理登记手续,规范服务收费,配设和完善群众祭拜场所,使村民放心、顺心和安心。(松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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