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研究生转学成为“洗权”通道

26.01.2015  11:00

       一家之言

  湖南大学此次转学风波,其实就是一种“洗权”行为。此次“洗权”不仅让这些学生受益,也让湖南大学某些人员潜在受益,而受损的则是其他学生的入学机会,以及背后的教育公平。

  通过各种手段将非法所得、资产和资金合法化的行为是洗钱行为。借用这个概念,通过各种程序,将不正当途径获得的权力、利益和机会合法化,则是一种“洗权”行为。

  而湖南大学接收17名湖南省属高校的研究生转入该校学习,其实就是一种“洗权”行为。这种“洗权”行为得到了湖南大学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批准。通过这种所谓合法的程序,此次“洗权”不仅让这17名学生受益,也让湖南大学某些人员潜在受益,而受损的则是其他学生的入学机会,以及背后的教育公平。

  湖南大学先是习惯性“捂盖子”,然后又发布“撤回令”。并在声明中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学校遵守了相关转学程序,只是在审核过程中确实存在对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特殊困难”的规定把关不严等问题。而湖南省教育厅至今尚未就此作出回应。

  湖南大学的声明意思就是说,这17名学生转入该校,程序完全是合法行为,只不过“把关不严”而已。但大家也在怀疑,如果没有媒体介入,这17名学生完全可以顺顺当当地从湖南大学毕业。

  正常情况下,这17名省属高校的研究生原本没有机会考入湖南大学这所副部级的教育部直属的985高校。但他们居然能以“不适应吉首的山区气候”“饭菜太辣”为由申请转学,并获得湖南大学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批准,转学进入湖南大学。

  如此荒唐的转学理由,让公众怀疑,这17名转入湖南大学的研究生是在所谓合法程序的掩盖下,“洗权”行为的受益者。而湖南大学有关方面也打着程序合法的招牌,成为此次“洗权”的潜在受益者。新华社的调查显示,这17名学生都有来头,他们要么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子弟或亲戚,有一些是湖南大学的子弟,还有一些是和教育系统能攀上关系的单位子弟。

  湖南大学的转学丑闻中还有很多疑问,首先,在这17名外校研究生转入湖南大学之前,有多少类似的研究生通过这种方式转入该校?其次,除了湖南大学,其他知名学校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发生?这样的潜规则在多大范围内存在?再次,地方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又是习惯性失声,除了湖南大学要启动责任追究机制,湖南省教育厅在此事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应该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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