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初中生社会实践将不少于20天

17.10.2014  17:51

  初中生每学年的社会实践不少于20天,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时间一般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高中学生须在就学期间完成规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总量,且每一学年的实践成绩在“合格”(含合格)以上,才具备毕业或报考高一级学校的资格。这是福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了解到的。

  据了解,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实习、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社区服务、科教文化活动、志愿者活动、勤工俭学等多种形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采取学校统一组织与学生自主设计参与相结合的形式。切实保证初中学生社会实践时间一般每学年不少于20天,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时间一般每学年不少于30天,其中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实践活动天数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