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市16个乡镇新招聘267名护林员正式上岗。通过创新护林员管理体制,提高了管护成效,有效遏制了盗滥伐生态公益林现象的发生和明显降低了森林火灾发生率。建立健全了“生态公益林管护主体落实,补偿资金到位,管护责任区范围明确,责权利相统一”的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切实体现了责、权、利的统一,生态公益林的三大效益得到有效提高,有力保障生态安全。
一、打破行政村管理界限。
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打破行政村管理界限,从“村聘、村管、村使用” 改变为护林员实行乡聘、站管、村监督”的模式。分为驻站护林员和驻村护林员不同岗位职责,驻村护林员职责要经常巡山,及时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动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驻站护林员在林业站协助做好各项林业工作,特别是对驻村护林员的监管,监测驻村护林员的管护成效。
二、精减队伍,提高待遇。
新护林员由各乡(镇)政府负责选聘,林业站配合,护林员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选聘等不同方式进行选聘,根据各村的生态公益林面积核定聘请护林员人数,尽量做到护林员、扑火队员、林技员“三员合一”或“二员合一”。有效拓宽护林员的管护范围,提高待遇。充分调动护林员的管护积极性。同时,优先选聘贫困村有劳动能力、责任心强的贫困人员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帮助他们通过参与生态保护等渠道实现脱贫。
三、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乡镇、林业站、村、护林员生态公益林管理联合责任制,每年进行跟踪考核,量化管理,有效促进护林员凝聚力的增强和战斗力的提高。增强了护林队伍整体素质,及时淘汰不作为的护林员,强化护林队伍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生态林的管护。
四、建立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培训制度。
加强网络化护林,建立网络监管指挥平台,建立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培训制度。